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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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力巧机电销售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重庆力巧机电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劳务工资6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6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12日起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重庆力巧机电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7-13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