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林西县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高度危险责任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县人民法院(2020)内0424民初3497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于本判决后立即赔偿上诉人***、***死亡赔偿金815640.00元(40782.00元×20年)、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00元、丧葬费41638.5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20724.00元(13816.00元×6年÷4人),合计928002.50元的40%为371201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290.00元,由上诉人***、***负担3774.00元;被上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林西县分公司负担2516.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868.00元,由被上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林西县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7-26 |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