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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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林口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执行黑龙江省林口县人民法院(2020)黑1025执267号执行裁定书,恢复对林口县的执行。

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2020)黑1025执异30号执行异议裁定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裁判日期 2020-11-5
发布日期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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