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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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11791.74元(利息从借款之日算至2021年4月26日止),本息合计211791.74元,并支付此后的利息(利息从2021年4月26日至清偿之日,按本金200000元,年利率12.6715%计算);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4476.88元,减半收取2238.44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8-12 |
发布日期 | 2021-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