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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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贵州省冠亿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港苑商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平果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1023执保452号 南宁茗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茗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平果分公司、陆正革: 本院执行申请人南宁茗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茗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平果分公司与被申请人陆正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冻结被申请人陆正革名下银行账户5521.89元,实际冻结为1164.8元。本院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2021)桂1023执保452号已部分保全,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2021-8-25 |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