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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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提取***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处的保单(保单编号:2014342100442015XXXXX、2014342128265000XXXXXX、2001342100S42000XXXXXX)的累计纳税保费169913元。 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6-22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