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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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就工程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签订的合同无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保证金5万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66.00元,由原告***负担661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130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5-28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