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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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菱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上海三井住友总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朝日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菱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货款81,775元; 二、被告上海菱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违约金16,355元; 三、被告***在最高额81,775元范围内对被告上海菱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清偿责任后,就已清偿部分有权向被告上海菱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53.20元,减半收取计1,126.60元,由被告上海菱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