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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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龙岗天安数码新城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清算责任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龙岗天安数码新城有限公司租赁房屋拆除恢复原状的费用78374.64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龙岗天安数码新城有限公司房屋拆除工程造价的咨询费30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龙岗天安数码新城有限公司律师费43522元。 案件受理费17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共同负担。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在本判决生效后,本院予以退还;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17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5-17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