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库尔勒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位于五指山市“五指山水·林溪”项目中3号楼X单元XXX室房屋及相应面积土地使用权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