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2021)吉2403执986号执行裁定:“一、冻结被执行人***在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6231811065101XXXXXX)存款813,000元,每月为被执行人***保留生活费600元;二、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市新华路营业所账户(22050000XXXXXX)存款813,000元;三、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账户(4367420901790XXXXXX)存款813,000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8-6
发布日期 2021-08-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