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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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变更(2021)吉2403执986号执行裁定:“一、冻结被执行人***在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6231811065101XXXXXX)存款813,000元,每月为被执行人***保留生活费600元;二、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市新华路营业所账户(22050000XXXXXX)存款813,000元;三、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账户(4367420901790XXXXXX)存款813,000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1-8-6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