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泰州市桂达柴油机尾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英泰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泰州市桂达柴油机尾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河北英泰贸易有限公司、徐高峰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1710元、诉讼保全费1300元,合计人民币3010元,由原告泰州市桂达柴油机尾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 |
| 裁判日期 | 2019-10-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