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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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泰禾鸿运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采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金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18,666.5元,或查封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