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乐赚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乐赚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狮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上海狮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乐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返还广告款274,999元;

二、被告上海狮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乐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274,99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75%的标准,自2019年3月1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乐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上海狮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6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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