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20民初20311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三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沈浩,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法律服务所律师工作者。

被告: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许健康。

原告***、***、***与被告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8日立案受理。原告***、***、***于2019年10月12日申请撤诉,并明确不再缴纳诉讼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裴孙英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沈严

裁判日期 2019-10-12
发布日期 2020-03-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