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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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限额为150000元,限期三年;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 案件申请费2150元,由申请人***先行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书面申请。 被保全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
裁判日期 | 2021-3-12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