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人民币27,300.57元; 二、被告***偿还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利息3,055.45元、截至2021年3月10日的逾期利息143.99元; 三、被告***支付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7,300.57元的逾期利息(从2021年3月11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连带责任保证责任,被告***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五、驳回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9元,原告赣州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共同承担。 以上执行内容,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4-27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