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一审民事令

发布于:2021-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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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00,000.00元。

申请费767.0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4-27
发布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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