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配合原告***将合肥市××路××栋××室过户至***名下。同时,原告***支付被告***、***购房款63168元(15.04平方米*4200元/平方米);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70元,保全费2200元,合计53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5-17
发布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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