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裁判主文一、登记在被告***名下的苏L6783G车辆所有权归原告仟汇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所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配合原告仟汇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仟汇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违约金30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仟汇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律师费3000元; 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仟汇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1000元; 五、原告仟汇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返还被告***保证金3600元; 六、以上二、三、四、五项折抵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仟汇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款项3400元; 七、驳回原告仟汇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逾期付款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2元,由原告仟汇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负担100元,被告***负担6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4-1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