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连金凯旋再生资源收购连锁有限公司 大连赛纳再生资源市场有限公司 环嘉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井子支行 大连环嘉开祥城市矿产基地有限公司 大连金嘉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环嘉广集(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大连朝实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大连钰安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类型 | 受理案件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辽0603民初2268号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诉大连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李某某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材料收悉。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你(单位)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你(单位)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二、到我庭时应当已缴费,如未缴纳会另发催缴通知。 三、网上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信息以法院出具的正式文书为准。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2021-3-24 |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