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104执保1746号

冯立、蔡斌:

申请人冯立与被申请人蔡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4民初3313号民事裁定书。

一、查封申请人冯立担保的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基隆南街500号天嘉水晶城×幢×号,长房权字第×××号,丘地号×××号房屋产籍;

二、冻结被申请人蔡斌银行账户存款485,331.00元,或查封价值相符的财产。

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2021-8-30
发布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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