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104执保1746号 冯立、蔡斌: 申请人冯立与被申请人蔡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4民初3313号民事裁定书。 一、查封申请人冯立担保的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基隆南街500号天嘉水晶城×幢×号,长房权字第×××号,丘地号×××号房屋产籍; 二、冻结被申请人蔡斌银行账户存款485,331.00元,或查封价值相符的财产。 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8-30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