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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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泰州市新迅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新日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盛泰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芜湖万达广场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新日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案外人芜湖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处的应收工程款在43万元范围内暂停支付(保全期限三年)。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