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熙源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沈阳熙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涉及沈阳市沈北新区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二、被告沈阳熙源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77188元及利息(以77188元为基数,从2021年4月1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1730元,减半收取865元,由原、被告各负担43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5-26
发布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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