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合达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宁0106民初2682号

原告:成都合达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游江,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少银,宁夏王占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其他身份情况不详。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年**月**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成都合达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4-1
发布日期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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