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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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625执754号 申请执行人:聂新华,男,****年**月**日出生,侗族,住***。 被执行人:杨建昌,男,****年**月**日出生,侗族,住***。 本院在执行聂新华申请执行杨建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建昌已私下履行了全部义务款,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7-28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