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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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3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40元,减半收取770元,由原告***负担(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1-04 |
发布日期 | 2019-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