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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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来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10元,依法退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5-28 |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