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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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1年6月1日解除; 二、原告***没收被告***的押金40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撤离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东二巷一幢104房的房屋; 四、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向原告***支付2021年3月起至被告***实际搬离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东二巷一幢104房房屋之日的租金和占用费(其中2021年3月的租金300元,2021年4月及以后的租金、占用费均按每月2000元计算);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7-23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