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临沂美乐家电有限公司 临沂金鹰美森家居有限公司 临沂河东美乐家电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临沂美乐家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偿付欠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1日起至支付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年利率6%计算); 二、被告临沂美乐家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因本案诉讼产生的保全申请费5000元、律师费4万元; 三、被告临沂河东美乐家电有限公司、临沂金鹰美森家居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临沂河东美乐家电有限公司、临沂金鹰美森家居有限公司、***、***、***、***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临沂美乐家电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900元,由七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6 |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