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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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鄂尔多斯市美梅国际酒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内0602执恢768号 鄂尔多斯市天马宏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刘巧、刘青如(被执行人): 鄂尔多斯市天马宏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刘巧、刘青如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1594.8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81594.86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鄂尔多斯市天马宏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鄂尔多斯市天马宏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内0602执1545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8-13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