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海安远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平高集团威海高压电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本院提出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1-3-22 |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