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春市国华电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存款319130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冻结,申请保全人应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本院递交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8-31
发布日期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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