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广田木业有限公司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
| 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与山东广田木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6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合法有效。 案件受理费100元(预交案件受理费87338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山东广田木业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1-6-9 |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