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桦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桦川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黑0826执1231号

申请执行人:陶建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工人,现住**。

被执行人:郑鑫,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工人,现住**。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陶建明与被执行人郑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据以执行的(2020)黑0826民初102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根据申请执行人所申请执行的标的额自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20)黑0826民初1020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部分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0-8-24
发布日期 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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