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市创运源科技有限公司
百纳德(扬州)电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仪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申请执行人百纳德(扬州)电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天津市创运源科技有限公司给付货款459922.05元、利息14514.32元、诉讼费5100元及迟延履行金7720.37元的执行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19-12-25
发布日期 2021-09-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