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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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烟台德源食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002执恢148号 申请执行人烟台德源食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爱玲,总经理。 被执行人权钟哲,男,****年*月*日出生,朝鲜族,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威环商初字第67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执行费***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