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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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顺市黄果树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金沙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523执1478号 安顺市大德庄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农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安顺市大德庄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贵州农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9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71300元,其中,本金2009000元,利息52300元,保全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11520元,执行费22490元已上缴财政。本院已于2021年6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安顺市大德庄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至此,安顺市大德庄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523民初260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6-29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