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金乡县源和运输有限公司
湖北品农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金乡县源和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鲁H×××××大运牌牵引车、车牌号鲁H×××××郓宇牌自卸半挂车一辆。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案件申请费2020元,由申请人湖北品农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1-7-13
发布日期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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