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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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信阳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2019)豫1503民初6835号民事判决; 二、信阳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自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过渡费18000元; 三、自2019年10月1日起,信阳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每月支付***过渡费2000元至信阳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交付拆迁安置房之日止;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250元,由上诉人信阳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25元,由被上诉人***负担1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