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信阳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2019)豫1503民初6835号民事判决;

二、信阳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自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过渡费18000元;

三、自2019年10月1日起,信阳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每月支付***过渡费2000元至信阳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交付拆迁安置房之日止;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250元,由上诉人信阳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25元,由被上诉人***负担1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2-21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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