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宏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申请人***名下位于岳塘区(潭房权证湘潭市字第××号)房屋; 二、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宏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7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8-11 |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