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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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辽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 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 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8-24 |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