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沂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奥德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临沂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临商银行银都支行账户为800001705003400000062内存款和在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户为9160116023842050002735内存款共计15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5-26
发布日期 2021-09-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