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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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21)皖0403民初1256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67200元,利息448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96元(***已预交),依法减半收取1298元,由***负担298元,由***负担1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96元,由***负担296元,由***负担2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8-12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