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西林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西林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3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130,000元为计算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7年9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西林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若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64元,公告费人民币500元,合计人民币3,564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5-14 |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