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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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湘0381执1210号 赵倩、尹小平: 本院移送执行的执行赵倩、尹小平追缴诉讼费执行一案,于2019年9月21日立案执行。根据已生效的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2015)湘法民一初字第0121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由被执行人赵倩、尹小平负担诉讼费1800元。在本院执行过程中,扣划了被执行人赵倩、尹小平银行存款1800元,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2019-9-21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