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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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津拓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天汽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天津天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拓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7,213,966.91元和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二、上述钱款不足部分,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