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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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心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安阳驰宇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内黄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南开心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垫付款人民币66820.71元,并支付自2021年1月26日起至还清66820.71元之日止按2021年1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南开心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人民币3000元; 三、被告***、安阳驰宇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河南开心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6元,由被告***、***、安阳驰宇运输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8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