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和桂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正方新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昌益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丰多力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正方新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碑店市一诚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丰多力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昌益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和桂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1,107.5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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