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周银兴、***苹名下位于淮北市杜集区开渠中路69号中国矿业设备博览城(三期)38#103号房产(房产预抵押登记编号:淮预房淮房字第××号),期限为三年。 上述查封金额以2万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220元,由申请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3-09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